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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纪丨“六大纪律”之廉洁纪律
2023-02-22 19:34:43
以案释纪

“六大纪律”之廉洁纪律

     《党章》明确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本期将对“六大纪律”之“廉洁纪律”进行解读。

廉洁纪律

什么是廉洁纪律

      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
    《党章》第2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廉洁纪律负面清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出了廉洁纪律“红线”,主要划分为八个方面39条负面清单: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违规收送财物及接受宴请和活动安排;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生活待遇规定;违规占有、使用公款公物;公款旅游;违反公务接待、会议活动、办公用房、公务交通工具等管理规定;搞权色、钱色交易。


违反廉洁纪律典型案例


案例一

中国保险保障基金公司风险处置与法律事务部原总监符某违反廉洁纪律问题

      经查,符某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到原任职务管辖业务范围内的企业任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转让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在资产处置中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符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后被分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案例二


浙江省台州市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石某违反公务接待规定问题


      2015年4月10日,台州市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石某赴玉环出差,当晚石某等3人接受县局在酒店安排的公款接待,并在席间饮酒,陪餐人员4人,共消费1940元(人均277元)。当晚石某还接受该局用公款安排的夜宵,并在席间饮酒,共消费1260元。2015年5月25日,石某赴玉环出差,当晚石某等3人接受县在酒店安排的公款接待,并在席间饮酒,陪餐人员7人,共消费2020元(人均202元)。
      石某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在玉环出差期间接受公款夜宵安排和公款超标准接待,造成不良影响。经台州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石某党内警告处分。(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案例三

上海市浦东新区某村村委会干部万某某违反廉洁纪律问题

      经查,万某某在“千百人保洁再就业民生工程项目”中不正确履职,致使村委会干部亲属等人员“吃空饷”,多名人员未实际从事保洁工作却享受政府代缴社保的福利,数额达20余万元。其中一名“吃空饷”人员系万某某的母亲。万某某在负责对该村保洁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勤期间,明知其母亲及其他人员存在他人顶替清扫工作的情况,未及时予以更正,造成财政资金遭受损失。
      最终,区纪委监委对万某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挽回政府专项资金20余万元。(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案例分析


     一顿饭、一杯酒看似小事,实际上却往往是通向腐败深渊的开端。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互为表里、同根同源,腐化变质常常起始于吃喝送礼、人情往来,进而催生权钱交易、利益输送。作为党员干部,要时时自警自醒,处处慎独慎行,切不可麻痹大意、因小失大。


廉洁自律“七字诀”

党员干部要清廉,不迷美色不图钱,

公私不分滥用权,得不偿失仕途完,

收礼吃喝把职兼,后悔莫及囹圄陷,

时刻紧绷纪律弦,挺纪在前莫迟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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